“借问酒家何处有,牧童遥指杏花村。”唐会昌四年,杜牧迁池州刺史,在此留下这首千古名唱《清明》。
为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文化思想,传承中华优秀传统文化,进一步宣传推广池州深厚的历史文化底蕴、独特的灵山秀水风景和丰富的文化旅游资源,不断做大“杜牧”“杏花村”等文化旅游资源IP流量,擦亮杏花村文化旅游品牌,丰富新时代“千载诗人地”之蕴,以文塑旅、以旅彰文,推动池州生态旅游与诗词文化的深度交流、融合发展与繁荣,特举办第四届“杜牧诗歌奖”评选活动。
一、活动名称 第四届“杜牧诗歌奖”评选活动 二、组织机构 指导单位:中国诗歌学会 诗歌月刊杂志社 主办单位:池州市文学艺术界联合会 池州市杏花村文化旅游区管理委员会 承办单位:池州市作家协会 池州市杏花村诗社 三、征稿对象 全球汉语诗歌写作者。 四、征稿体裁 古典诗词(含格律诗、词、曲)和现代诗歌作品。 五、征稿日期 即日起至2026年1月31日。 六、征稿要求 1.赞美祖国大好河山,特别是宣传推介池州山水之美和池州杏花村的作品。 2.每人限投1首(或1组,组诗应为同一主题,古典诗词不超过12首,现代诗歌不超过150行)。一次性投稿,重复投稿的以第一次投稿为准。 3.参赛作品必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创作导向,思想积极向上,格调高雅,艺术精湛。用韵不限,但不得混用。 4.参赛作品须为原创首发,严禁抄袭或AI代笔,文责自负。 5.投稿邮箱:czsxhcss@163.com。联系人:巩老师(电话:18963731862) 投稿时请直接粘贴文字,勿用附件。粘贴顺序为:诗题、作者姓名、正文、作者简介(100字以内)、联系方式(通讯地址、身份证号码、手机号码)及开户银行和账号。投稿主题请务必备注“第四届杜牧诗歌奖古典诗词投稿”或“第四届杜牧诗歌奖现代诗歌投稿”字样。投稿请关注公众号 文学新刊征稿。 七、奖项设置 1.大赛设“杜牧诗歌奖”古典诗词、现代诗歌两类。每类设“杜牧诗歌奖·大奖”2个,每个奖金3000元;每类设“杜牧诗歌奖”10个,每个奖金1000元,所有获奖者颁发奖杯和证书。 2.获奖作品将择优在《中华诗词》《大九华》等杂志选登,并在各有关官方网站及微信平台发布。 3.邀请获奖作者代表参加第四届“杜牧诗歌奖”颁奖典礼,并参加专题采风活动。 八、注意事项 1.主办方对所有参赛作品有刊登、出版、宣传等使用权,作者享有署名权,不另计稿酬。 2.本次活动组委会和评审委员会成员不得参与评选。 3.本次征稿规则解释权属于大赛组委会,凡投稿者即视为已同意本征稿启事的所有规定。 4.未尽事宜,由主办方另行补充。 第四届“杜牧诗歌奖”评选组委会 2025年11月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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